經過了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考試的同學們,其實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受訓與分發,到底警察受訓內容有哪一些?受訓之後的分發又是如何分配?快來了解。

Q1.)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受訓地點在哪裡?

A1.)

一、行政警察人員,108年以前分別在保一、四、五大隊受訓,108年起教育訓練地點改為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二、消防警察人員,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

三、水上警察人員,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Q2.)一般警察特考四等受訓何時開始?受訓多久?

A2.)

108年一班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上榜同學為例,預定1101月實施為期12個月的教育訓練,教育訓練結業後1周內,實施實務訓練為期6個月,因此受訓期間合計為18個月。

 

Q3.)一般警察特考四等受訓的主要重點內容是甚麼?(詳見Q6)

A3.)

一、 教育訓練:

建立初任基層警察人員應具備之嚴正執法、專業知能、品德操守、服務態度、人權法治與執法紀律為重點。

二、 實務訓練:

以增進警察工作所需知能及考核品德操守、服務態度為重點。

 

Q4.)一般警察特考四等受訓期間有薪水嗎?薪水是多少?有甚麼福利?

A4.)

一、教育訓練期

1. 薪資: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俸額標準($22,435)發給津貼。

2. 福利:受訓人員由訓練機關、學校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供給膳宿、服裝及教材費,並得比照用人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二、 實務訓練:

1. 薪資:四等考試錄取者比照警佐三階本俸三級俸給標準($21,065)發給津貼及其他法定加給。

2. 福利:受訓人員由各分配擬任職務之用人機關依下列標準發給津貼,並得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 12 撫慰金。

 

Q5.)一般警察特考四等受訓後如何分發到單位?

A5.)

一、分發依據與排名計算

依據內政部「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代訓一般警察特考班結業學員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分配作業注意事項」規定,經中央警察大學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之考試錄取人員,其實務訓練分配作業由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受分配人員,依其在校(教育訓練)成績占80%及特考筆試錄取成績占20%,合併計算為總成績,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選填。

二、分發單位

以該年度警政署與各縣市警察局所開出的專業單位或一般單位,依照成績排序做志願選填。

以上整理內容參考(一)108一般警特附件3-四等考試教育訓練課程配當表(1080821)、(二)109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程、地點及分配實務訓練相關規定

 

Q6.)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行政警察受訓的內容是什麼?

A6.)

1 0 9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四 等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配 當 表
民國 109 年 3 月 19 日公訓字第 1090002081 號函核定
課 程 科        目 教    學    重    點    內    容
精 神
品 德
教 育
課 程
訓 育 活 動 訓育活動包含: 學員生活檢討會、專題演講、專書選讀、專題討論、論文 比賽、演講比賽、中心德目講述、法紀教育(公務員廉政 倫理規範、警察督察與風紀、警察核心價值、同理心與服 務態度、法紀案例探討……)、文(團)康活動等項目。
警 察
專 業
課 程
警 察 勤 務
實 務 與 演   練
(一) 基本法制:
一、警察勤務基本法制簡介(4 小時) 二、警察勤務條例:
(一) 總則、勤務機構(4 小時)
(二) 勤務方式(12 小時)
(三) 勤務時間、勤務規劃(12 小時)
(四) 勤前教育、勤務督導、附則(8 小時) 三、警察職權行使法:
(一) 立法背景、總則(4 小時)
(二) 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4 小時)
(三) 即時強制、救濟(4 小時) 四、警勤區經營:(12 小時) 五、勤務規劃、應勤通報、裝備使用規範(8 小時)
(二) 實務操作(sop、電化教學與案例解析):
一、值班(教室 2 小時)
二、受理報案(教室 2 小時、e 化平台操作 2 小時) 三、巡邏(含解送人犯;教室 4 小時、室外演練與 M-police
操作 4 小時)
四、臨(路)檢(教室 6 小時、室外演練 6 小時) 五、勤區查察(10 小時)
※ e 化平台操作、室外演練共 12 小時,得聘請 2 位助教
協助授課。
犯罪偵查實務 一、犯罪偵查概論(1 小時)
二、受理報案與現場處理(2 小時)
三、 犯罪剖繪與偵查邏輯推理(1 小時) 四、 情報諮詢(1 小時)
五、 通訊監察(含通訊監察法令與實務)(2 小時) 六、 盤詰檢查、跟蹤、監視(1 小時)
七、 拘提、逮捕、圍捕(2 小時)
八、 搜索、扣押、查贓(當舖業法)(1 小時) 九、 移送(少年事件處理法、軍人犯罪)(2 小時)
十、 解送人犯、刑案紀錄與資料運用(刑事資料庫)(2 小時)

時)
十一、 殺人案件之偵查(2 小時) 十二、 竊盜案件之偵查(6 小時)
十三、 搶奪與強盜案件之偵查(1 小時) 十四、 恐嚇取財案件之偵查(1 小時) 十五、 擄人勒贖案件之偵查(1 小時) 十六、 詐欺案件之偵查(2 小時)
十七、 毒品案件之偵查(2 小時)
十八、 電腦與網路案件之偵查(1 小時)
十九、 組織與跨國犯罪偵查(1 小時)
二十、 犯罪預防理論與實務(3 小時)
刑  案  現  場
處 理 與 採 證
一、刑案現場處理與採證(10 小時)
(一)證據之種類
(二)現場保全
(三)鑑識手冊 二、指紋學(9 小時)
(一)指紋特性、分類
(二)指紋卡捺印與分析
(三)粉末法、寧海德林、氰丙烯酸法、多波域光源實 驗
(四)平面足跡及立體足跡採取 三、驗槍學(2 小時) 四、刑事攝影學(8 小時)
(一)攝影學基本光圈、快門運用
(二)景深與攝影
(三)ASA 與攝影
(四)偏光鏡運用
(五)人像、跟監攝影(望遠鏡頭)
(六)刑案現場攝影(廣角、標準鏡頭)
(七)物證攝影(近攝鏡頭操作) 五、法醫學(含案例)(2 小時) 六、文書證物(1 小時) 七、生物性跡證及 DNA(2 小時)
八、 微量證物(毛髮、纖維、油漆、玻璃)(2 小時)
偵 訊 與 筆 錄
 製  作  實  務
一、課程介紹、偵訊之意義及重要性、司法警察偵訊權法
律規定、刑事訴訟法對訊問程序之相關規定、訊問與 詢問(2 小時)
二、偵訊之目的、警詢筆錄之證據能力、偵訊計畫作為、 筆錄製作不能由行詢問以外之人製作、警詢筆錄應記 載之法定事項(2 小時)
三、偵訊工作缺失、偵訊前注意事項(2 小時) 四、偵訊時注意事項、不合法的詢問法(2 小時) 五、突破心防偵訊技術(2 小時) 六、心理學偵訊技術(2 小時) 七、證人之詢問、婦女之詢問、性侵害案件之詢問、少年
之詢問(2 小時) 八、筆錄製作程序(2 小時)
九、殺人罪、傷害罪條文解釋及殺人罪筆錄製作要項、傷
害罪筆錄製作要項講解(2 小時)
十、講解殺人罪(案例二內容)及殺人案筆錄習作 1 練習(2 小時)
十一、搶奪罪、強盜罪條文解釋及講解搶奪、強盜筆錄製 作要項、講解搶奪案例(2 小時)
十二、講解搶奪罪習作 2 練習(2 小時)
十三、竊盜罪、贓物罪條文解釋及講解筆錄製作要項(2 小時)
十四、夜間拒絕詢問筆錄製作講解,贓物習作 4、5 練習
(2 小時) 十五、講解毒品筆錄製作要項,毒品案件習作 6 練習(2
小時) 十六、筆錄製作及竊盜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習作 7
練習(2 小時)
(視情況得聘請 1 位助教協助授課 6 小時)
警察應用文 書 一、公文(22 小時)
(一)公文結構、公文種類
(二)公文撰寫注意事項、常見缺失之研討
(三)公文考核
(四)公文處理心態之探討。 二、分駐(派出)所勤務執行應勤表單(含實作/6 小時) 三、分駐(派出)所勤務執行電子化簿冊(8 小時)
(一)員警工作紀錄簿
(二)值班人員交接登記簿
(三)公務電話紀錄簿
(四)民防防空警報器運轉狀況紀錄表
(五)駐地監視系統檢查紀錄簿
(六)偵詢室使用人員登記簿
(七)偵詢室設備保養登記簿
(八)傳閱簿冊
性 別 平 等 與 性侵家暴處 理 探討性別平等理念,並研討婦幼安全執行現況、理論基
礎、刑事政策、法令規定、實務處理以及爭議議題,促使 同學具備正確性別意識,深入瞭解婦幼安全議題,並與實 務相結合。主要授課內容包括三部分: 一、性別平等:包含性別主流化理念、性別主流化與警察
工作,以及性騷擾行為的認識與防制 二、家庭暴力防治:包含家庭暴力防治法執法技巧、家庭
暴力之處遇與介入以及實例研討
三、性侵害防治:包含性侵害的認識與防制、形成原因、 實例研討以及我國現與防治對策之分析
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
交通執法實 務 一、交通警察組織與任務(2 小時)
二、交通疏導與指揮手勢(4 小時,得聘請 1 位助教協助 授課)
三、道路交通標線標誌設置規則(6 小時) 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
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含交通違 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拖吊違規車輛 應注意事項)(16 小時)
五、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4 小時)
六、舉發交通違規之執法態度與技巧(4 小時)
  交通事故
處理實務
(一) 一、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處理規範作業程序)
(一)總則(2小時)
(二)受理報案(1小時)
(三)現場保護(2小時)
(四)蒐證調查(8小時)
(五)現場清理(1小時)
(六)案件處理(2小時)
二、道路交通事故作業要領
(一)事故處理相關法規、歸因與路權法則(4小時)
(二)處理規範表單填製要領(2小時)
(三)調查報告表填表(2小時)
三、第1階段協同教學(12小時,得聘請2位助教協助授課)
(一)應勤裝備執勤要領、現場保護(2小時)
(二)現場攝影(2小時)
(三)路段路口特殊路型現場測繪與現場圖製作(8小時)
(二) 一、道路交通事故跡證勘察
(一)蒐證調查常見缺失與改進(2 小時)
(二)人體跡證勘察要領(2 小時)
(三)地面跡證勘察要領(6 小時)
(四)車身跡證勘察要領(2 小時)
(五)道路環境跡證勘察要領(2 小時)
(六)酒後駕駛肇事案件處理(2 小時)
(七)肇事逃逸案件跡證勘採要領(2 小時) 二、道路交通事故鑑定保險
(一)事故衍生責任(2 小時)
(二)應備知能、力學運用與車速推估(2 小時)
(三)鑑定覆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2 小時)
三、第 2 階段協同教學(12 小時,得聘請 2 位助教協助授 課)
(一)案例綜合演練(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卷宗介紹)(2
小時)
(二)案例綜合演練(現場保護、現場攝影、測繪與現 場圖製作)(4 小時)
(三)案例綜合演練(談話記錄表製作)(2 小時)
(四)案例綜合演練(如酒駕案件處理﹝含相關表件製 作﹞、酒精濃度呼氣檢測)(2 小時)
(五)案例綜合演練(完成調查卷宗重要表件填製)(2 小時)
警察學 一、緒論(2 小時)
(一)課程簡介
(二)警察學的內涵
(三)警察學的分析架構與內容概述 二、警察歷史(2 小時):我國警察歷史概述 三、警察組織(2 小時):我國警察組織概述 四、警察職權(6 小時)
(一)警察職權的主體
(二)警察職權的意義
(三)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警察職權」法律性質
(四)我國警察職權法制體系
五、警察核心職能(6 小時)
(一)警察工作的特性與內涵
(二)警察機關分駐(派出)所的核心工作
(三)執行職務應具備核心職能例證 六、警察教育(3 小時),我國警察教育概述 七、警察公務倫理(6 小時)
(一)警察公務倫理概述
(二)警察對外部民眾的德性
(三)警察與其他組織互動的德性 八、警察職涯規劃(6 小時)
(一)警察職涯規劃概述
(二)考選與任用
(三)升遷
(四)調任 九、結論(3 小時)
(一)警察學與警察行政之成長與創新
(二)科技建警偵防並重
(三)未來展望
  警  用  英  語
一、教學進度介紹,警察特考專業英文綜覽警察概論(I)
-波麗士大人稱號知多少附錄-警察職稱與機構彙編
(2 小時)
二、1.Variorus Police Titles
2.Police Missions & Duties(2 小時) 三、General Services
1.Greetings 2.Telephone Etiquette 3.Answering a Phone Report 4.Asking for Directions(12)(2 小 時)
四、General Service 6.ARC Application 7.Lost Passport Responding to Reports 1.Missing Children 2.Lost Property(2 小時)
五、 Responding to Reports 3.Domestic Violence
4.Homicide/Assault 5.Shoplifting(2 小時)
六、Responding to Reports 6.Vicees Regular Police Duties 1.Inforeming the Suspect of His/Her Rights and Making Arrest(2 小時)
七、Regular Police Duties 2.Traffic Police Duties
3.A3 Incident Report(2 小時)
八、Regular Police Duties 4.Routine Check 5.Vehicle Check 6.Raid on the Bar (2 小時)
九、Regular Police Duties 7.Interviewing the Witness Review(2 小時)
十、Regular Police Duties 8.Household Visit 9.Foreign Affairs 10.Terrorism(2 小時)
十 一、 Crime(Social) News 1.Community Policing
2.Obama's Half Brother Talks of Abuse in Novel
(2 小時)
十二、Crime(Social) News 3.Recession-linked Crime Wave Falls to Materialized(2 小時)
十三、Crime(Social) News 4.Falun Gnog's Future Brightens in Russia After Successful Court Appeal 5.Police Launch Anti-Fraud Web Site(2小時)
十四、Crime(Social) News 6.Top CCP Officials Indicted for Torture and Genocide of Falun Gong 7.Shock over German School Shooting(2小時)
十五、Rights Lawyer Gao Zhisheng 8.Missing Chinese Human 9.At Least 91 Dead in Norway Shooting(2小時)
十六、Crime(Social) News 10.Second Night of London Riots Bomb Attack(2小時)
十七、 Review(2小時)
生命教育與人際溝通
情  緒  管  理 2
生命教育部分:
一、導論(生命教育的意 二、執法人員實施生命教 三、生命教育的對象與內 四、執法人員的生命教育 五、生命教育的成功與失 六、執法人員生命教育具 七、生命教育的實施時機 八、警察工作職場環境介 九、警察工作生涯規劃
人際溝通情緒管理部分: 一、警察人際關係與情緒 二、警察工作中之職業倫
服務行銷
三、警察人際關係中傳播 四、警察人員對外及對內 五、情緒壓力的生理、心 六、 情緒構成的要素與警
我關係)
七、 做好個人情緒壓力管 八、人際溝通之重要性
法 律
課 程 
憲 法與 人 權
保障  實  務
一、憲法的意義、憲法的功能、憲政主義
二、人權的理念與內容
三、人權的保障與限制
四、平等與差別待遇
五、公務人員人權理念(人權觀念的發展、世界人權宣言、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兒童權利 公約 CRC 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六、人權保障案例研討
  刑 法 實 務 (一) 以教授刑法總則為主:
一、立法原則及法效力
 二、犯罪理論與判斷(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 三、行為階段與未遂犯
四、正犯與共犯
五、犯罪之單數與複數
六、法條競合
七、刑罰
八、保安處分
(二) 以教授刑法分則為主:
針對基層員警經常面對的社會犯罪現象為核心考量,不探 討深究理論,採重點式及一般性教授為原則。 一、侵害個人法益:
第廿二章殺人罪至第卅六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第廿四 章墮胎罪除外)
二、侵害社會法益:
(一)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之第 173 條至 175 條放火 失火罪、第 185 條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針對 飆車行為)、第 185 條之 3 不能安全駕駛罪、第
185 條之 4 肇事逃逸罪
(二)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之第 195 條 偽變造通用貨 幣罪、第 196 條 行使偽變造通用貨幣罪
(三)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之第 201 條 偽變造及 行使有價證券罪、第 201 條之 1 偽變造及行使塑
膠貨幣罪
(四)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五)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六)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七)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之第 239 條通姦罪、 第 240 條 和誘罪、第 241 條 略誘罪
(八)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之第 247 條侵害屍體
(九)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之第 266 條普通賭博罪、第 268 條圖利或聚眾賭博罪
三、侵害國家法益:
(一)第四章 瀆職罪之第 132 條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 罪、第 134 條 不純正瀆職罪
(二)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之第 135 條 妨害公務執行 罪、第 138 條 毀損公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第 140 條 侮辱公務員及公署罪
(三)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之第 151 條 恐嚇公眾罪、第 153 條 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第 158 條 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四)第八章 脫逃罪之第 163 條 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 逃罪
(五)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六)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
  刑事訴訟法 實       務 (一) 一、法例-刑事訴訟法的意義與原則(2 小時)
二、刑事訴訟法的審判與管轄、法院職員的迴避(2 小時 三、辯護人、輔佐人、代理人、文書、送達、期日、期間
(2 小時) 四、強制處分(傳喚、拘提)(4 小時) 五、強制處分(通緝、逮捕)(6 小時) 六、強制處分(被告的訊問)(4 小時) 七、強制處分(搜索、扣押)(8 小時) 八、強制處分(羈押)(4 小時) 九、人犯之移送程序(4 小時)
(二) 一、證據-導論(2 小時)
二、證據之種類(2 小時) 三、證據法則(6 小時) 四、證據調查(2 小時) 五、證人之詰問(2 小時) 六、鑑定之程序(2 小時) 七、勘驗之程序(2 小時) 八、相驗之程序(2 小時) 九、(第一審)公訴(2 小時) 十、(第一審)偵查(4 小時) 十一、(第一審)告訴程序(2 小時)
十二、(第一審)告訴、告發、自首等程序(2 小時) 十三、上訴、抗告、再審、非常上訴程序、簡易訴訟程序、
協商程序、執行、附帶民事訴訟程序(2 小時)
警察法規實務 (一) 一、警察法:
(一) 總論(4 小時)
(二) 警察任務、事權(4 小時)
(三) 警察機關組織(2 小時)
(四) 現行警察機關組織概況(2 小時)
(五) 警察機關、業務、預算、武器設備(4 小時)
(六) 警察人事、教育(4 小時) 二、警察職權行使法:
(一) 總則(2 小時)
(二) 身分查證與資料蒐集(8 小時)
(三) 即時強制(4 小時)
(四) 救濟(2 小時)
(二)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
(一) 總則(4 小時)
(二) 處罰程序(4 小時)
(三) 分則(6 小時)
二、警械使用條例(8 小時)
三、集會遊行法(8 小時)
四、警察救濟(6 小時)
行政法實務 一、行政程序法(14小時)
二、行政執行法(6小時)
三、行政罰法(2小時)
四、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2小時)
五、行政爭訟法制(8小時)
六、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重點(4小時)
警 技
課 程
體 能 訓 練 (一) 一、運動傷害及體適能介紹(2 小時)
二、體適能訓練-心肺耐力(4 小時)
三、體適能訓練-肌力和肌耐力(4 小時)
四、體適能訓練-瞬發力訓練(4 小時)
五、體適能訓練-折返(5 小時)
六、體適能訓練-變速跑(6 小時)
七、體適能訓練-間歇跑(6 小時)
八、體適能訓練-握力訓練(5 小時)
(二) 一、體適能訓練-心肺耐力(4 小時)
二、體適能訓練-肌力和肌耐力(4 小時)
三、體適能訓練-瞬發力訓練(4 小時)
四、體適能訓練-折返(5 小時)
五、體適能訓練-變速跑(4 小時)
六、體適能訓練-間歇跑(4 小時)
七、體適能訓練-握力訓練(5 小時)
八、基礎緊急救護(6 小時)(不計分),另聘請專業人員施 教
游            泳 一、基礎游泳,具備自救或待救能力(12 小時)
(一)游泳教學課程安全教育宣導(2 小時)
(二)韻律呼吸(4 小時)
(三)水中自救課程(8 小時)
二、續泳不間斷換氣游畢 50 公尺(24 小時)
(一)基礎打水(4 小時)
(二)打水前進(8 小時)
(三)續泳不間斷換氣游畢 50 公尺(12 小時)
柔       道 (一) 一、柔道沿革、柔道運動傷害之防護(2 小時)
二、準備及輔助運動講解練習(2 小時)
三、各種護身倒法講解、示範、練習(8 小時)
四、各種基礎摔法講解、示範、練習(12 小時)
五、個人應用技能之練習與操作(8 小時)
六、重量訓練(4 小時)
(二) 一、摔法及地面制敵講解、示範、練習及應用(14 小時) 二、個人應用技能之練習與操作(14 小時)
三、柔道晉級比賽(4 小時)
四、重量訓練(4 小時)
射       擊 (一) 一、克服恐懼及安全觀念教育(2 小時)
二、警用槍枝分解、結合及保養擦拭(2 小時)
三、空槍操作(4 小時)
四、故障排除操作(8 小時)
五、警用手槍 15 公尺環形靶慢射(立姿雙手)(16 小時)
六、警用手槍應用射擊(近迫-持槍靶、五環靶不限時)
訓練(4 小時)
(二) 一、警用手槍應用射擊:
(一) 限時30秒近迫射擊(15公尺)(12小時)
(二) 限時30秒五環靶射擊(15公尺)(22小時)
(三) 運動後射擊(10公尺)(8小時)
(四) 30秒近迫快速拔槍指向射擊(立/跪姿各5發)(12 小時)
(五) 左右橫移顯隱射擊 (12小時)
二、警用手槍檢測核發槍證(4小時)
三、長槍機械訓練及實彈射擊(6小時)
綜合逮捕術  (一) 一、警棍攻防術基本十式(12 小時)
二、擒拿基本六式(16 小時)
三、實務案例教育講解及應用(含搜身上銬)(6 小時) 四、握力訓練(2 小時)
(二) 一、基礎訓練:接手法五式基本型(8 小時)
二、綜合逮捕術實戰訓練(6 小時)
三、攻防逮捕法訓練(12 小時)
四、「二人一組共同制服人犯之應用技能」(6 小時) 五、實務案例教育講解及應用(含搜身上銬)(4 小時)
組合警力訓 練 一、快速拔槍練習暨換彈匣訓練(4 小時)
二、地形、地物利用(4 小時)
三、單警執勤安全訓練(執勤技巧介紹及突發狀況處置要
領介紹)(4 小時)
四、組合(警網)訓練(4 小時)
五、情境演練及模擬(4 小時)
六、「安全用槍觀念」之講授(4 小時)
七、現場臨戰訓練(4 小時)
八、執勤安全整體操作(8 小時)
機動保安隊形操練 一、編隊及裝備分配(2 小時)
二、機動保安警力小隊、分隊暨中隊隊形操演(18 小時) 三、阻絕器材架設及保護違規靜坐群眾離開訓練(8 小時) 四、實務案例教育講解及應用(4 小時)
五、自我防護(4 小時)
駕  駛  訓  練 一、 警專循預算程序編列未具汽車駕照學員駕訓補助費。
二、 學員於結訓前取得駕照。
實習 教育 警察實務機關 實        習 一、第 1 階段課程結束後至基層派出所及交通事故處理單
位實習 6 週。實習項目內容以第 1 階段已修習之警察 實務課程為重點,實習計畫另訂之。
二、實習成績不及格者,報請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實習 計畫明訂考核基準,嚴格實施淘汰機制。
備註:
一、有關其他公務人員共同核心能力課程(包括公務人員倫理價值、行政中立、人權議題與發展【含 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視公約 CEDAW、兒童權利公約 CRC 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多元文化等核心價值之認 知與實踐內容),於預備教育、每週訓育活動及結訓講習課程中安排演講。
二、第 1 階段「交通執法實務」、「交通事故處理實務」,第 2 階段「警察勤務實務與演練」、「交通事 故處理實務」及「偵訊與筆錄製作實務」等警察專業核心職能課程,每階段得視需要函請警察實 務機關支援相關實務教學設備並薦派資深績優員警擔任助教,協助實作演練。
備註:
一、有關其他公務人員共同核心能力課程(包括公務人員倫理價值、行政中立、人權議題與發展【含 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 視公約 CEDAW、兒童權利公約 CRC 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多元文化等核心價值之認 知與實踐內容),於預備教育、每週訓育活動及結訓講習課程中安排演講。

二、第 1 階段「交通執法實務」、「交通事故處理實務」,第 2 階段「警察勤務實務與演練」、「交通事 故處理實務」及「偵訊與筆錄製作實務」等警察專業核心職能課程,每階段得視需要函請警察實 務機關支援相關實務教學設備並薦派資深績優員警擔任助教,協助實作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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