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一般警察特考 考選部報名注意事項 (台南志光整理)

一、報名日期:

自民國109年3月9日(二)至3月18日(四)下午5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需付大頭照電子檔)(至考選部)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無須寄送報名表件,於報名資料登錄後,請於期限內繳費方完成報名程序。

(二) 網路報名程序完成後,如經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提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請務必下載報名表件,並附繳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報名費減半優待證明、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姓名罕見字申請表及國民身分證影本等),於110年3 月19 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 之1 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

高中職在校生(報考四等)/大四學生(報考三等) (本(110)年應屆畢業生)請注意:

(1) 申請暫准應試:填具應屆畢業生暫准應試申請表,並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憑最後一學期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申請暫准應試。

(2) 經審查准予「暫准應試」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請於110年6月18日以前,以傳真方式(傳真至02-22361413)或以「限時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不克於上開日期郵寄者,至遲於同年7月15日前(郵戳為憑)繳驗。

三、考區設置:

本考試第一試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8考區,應考人應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等別、類別及應試考區,報名完成後,即不得更改。第二試體能測驗於臺北考區舉行。

四、報名費:

三等考試(第一試)新臺幣1,400元;四等考試(第一試)新臺幣1,300元。使用信用卡/WebATM繳費或自行下載列印繳款單,於110年3月19日前,持繳款單透過郵局、便利商店、銀行、農漁會信用部或ATM轉帳等方式繳交報名費。

五、考試(第一試)時間與應考注意事項:

(1) 第一試日期:6/19(六)~6/20(日) (各科考試時間詳見第九點附圖)

(2) 應考人應憑「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以下簡稱身分證件)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3) 「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將於110年6月4日起開放列印(以空白A4紙張列印,補習班提供免費列印服務),考試通知書(入場證)內容將會公告考試試場

六、體測(第二試)實施項目及標準:

(1)第二試體能測驗:預定110年10月9(六)至10月10日(日),實際日期視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

(2)測驗項目:

--男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90公分以上、跑走1,600公尺494秒以內。

--女性應考人:立定跳遠130公分以上、跑走800公尺280秒以內。

七、錄取人員訓練期程及地點

(1) 三等考試錄取人員:教育訓練22個月,消防警察人員及水上警察人員以外各類科預定111年2月於中央警察大學實施;消防警察人員類科第1階段(預定111年1月)於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實施,第2階段(預定112年1月)至消防機關實施實習訓練,第3階段於中央警察大學實施;實務訓練2個月,合計24個月。

(2) 四等考試錄取人員:教育訓練12個月,預定110年1月實施,「行政警察人員」教育訓練地點為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警察人員」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執行、「水上警察人員」教育訓練地點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交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執行,結訓後統由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製發結業證書;實務訓練6個月,於教育訓練結業後1週內實施,合計18個月。

八、110年一般警察考試重點時間整理

日期

內容

3/9(二) 零時起

110年一般警察正式報名開始

台南志光補習班可從旁協助報名服務

3/18(四) 下午五點截止

110年一般警察正式報名截止

3/19(五) 前

完成繳費第一試報名費用

6/4(五)

自行下載與列印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准考證))

台南志光補習班提供免費代印服務

6/19(六)~6/20(日)

110年一般警察第一試筆試

預計8/23 (一)

第一試筆試放榜

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

體檢(體檢項目請見第九點)

暫定10/9(六)~10/10(日)

110年一般警察第二試體能測驗

預計10/19(二)

第二試體能測驗放榜(正式上榜)

111年1月

(四等)正式受訓

111年2月

(三等)正式受訓

九、110年一般警察第一試《各科考試節次時間表》

(1) 二等:刑事警察人員 數位鑑識組

0001.jpg

(2) 三等:行政警察、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消防警察、警察資訊管理、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0002.jpg

(3) 四等:行政警察、消防警察、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 航海組

0003.jpg

十、110年一般警察體格檢查標準

本考試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編號

項目

內容

1

身高

男性不及165.0公分,女性不及160.0公分者。但具原住民身分者,男性不及158.0公分,女性不及155.0公分。

2

體格指標(BMI)

男性不及18.0或超過28.0;女性不及17.0或超過26.0。其計算方法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並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

3

視力

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

聽力

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

辨色力

色盲或刑事鑑識人員色弱。

6

血壓

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mm.Hg),舒張壓持續超過95毫米水銀柱(mm.Hg)。

7

 

單手拇指、食指或其他三手指中有二手指以上缺失或不能伸曲張握自如。

8

 

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

9

 

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

10

刺青

有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已清除,或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不在此限。

11

肺結核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12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

13

握力

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4

 

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


十一、更多資訊

1.110年一般警察特考題庫班報名(點我看更多)

2.110年一般警察特考奪榜班開班(點我看更多)

3.一般警察特考歷屆試題下載(點我看更多)

4. 延伸閱讀:一般警察考試科目與成績計算方式快速了解

 

arrow
arrow

    犬小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