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專科警員班第41期正期學生組招生簡章注意事項(台南志光整理)

一、報名日期:1113月9日上午8時起-31618時止

二、報考資格:

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青年,年齡在25歲以下(即中華民國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於報名時學歷符合規定。

三、報名流程:線上報名+紙本寄件

(一)請於111年3月9日由警專官網(http://www.tpa.edu.tw)進入「專41期正期組網路報名系統」報名。(須帶大頭照電子檔(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照))--應使用最近3個月內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相片不得修改、未戴有色眼鏡、足資辨識人貌,不得使用合成照片及生活照,亦不得使用手機自拍照。照片背景顏色不限,以清晰為原則。報名截止時間為111 年3 月16 日18 時止。

(二)經點選「上傳報名資料」後,包括組別、筆試地點、特種考生或特殊考生身分及科別志願順序等報名資料,均不得更改。★請務必記下所屬報名序號★

(1) 報考乙組者,科別僅需選擇行政警察科

(2) 報考甲組者,需依照個人意願分別安排五大科別志願,科別參考:刑事警察科、交通管理科、科技偵查科、消防安全科、海洋巡防科

(三)確認無誤並上傳報名資料後,請於系統中列印以下資料:報名表、應檢附證件清單、專用劃撥單及報名專用信封用紙等4頁PDF文件(報名特殊專長考生須多列印並檢附「甄試具特殊專長人員申請書」)如有特殊字無法列印,待文件印出後,須以紅筆人工填寫,報名表應再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正面證件照片(黑白、彩色均可,須與報名系統上傳之電子照片相同,請勿使用生活照)。

(四)考生應檢附下列證件,黏貼於「應檢附證件清單」: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影本1份(附註:五專、高中、高職應屆畢業生得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代替(註冊章五專應蓋至五年級第二學期,高中【職】應蓋至三年級第二學期)或由學校出具應屆畢業生證明書,得暫准報考,俟複試時應取得並繳驗上開報名資格之學歷證件;大學、二專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生,以高中職畢業資格報考者,得以現在就讀學校學生證影印本代替高中(職)畢業證書。)

(3)已服畢兵役考生附退伍令影本1份。(現役軍人於111年8月14日【含】以前退伍者,請附服役單位主官證明正本代替退伍令)

(五)報名費繳交有「郵局劃撥」、「自動提款機 (ATM) 轉帳」2種方式,請自行採用1種方式繳費,方式如下:

(1) 郵局劃撥完成報名後,列印本校專用劃撥單至郵局劃撥繳交報名費用合計新臺幣(以下同)947元(含報名費937元、劃撥手續費10元),並將收據收妥備查。

(2) 自動提款機 (ATM) 轉帳:完成報名後,以本校所賦予個人銷帳編號,持金融卡至「金融機構、郵局」或「網路銀行、郵局」轉帳報名費937元(不含手續費),並列印交易明細收妥備查。

(六)報名表連同應檢附證件,依序用迴紋針夾牢,報名專用信封用紙黏貼於大型信封上,以掛號郵寄本校,始完成報名手續。【請務必於111年3月16日18時前完成上傳網路報名資料,111年3月23日(含)前完成繳交報名費、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七)請謹記報名表序號(於報名表考生簽名欄下方及專用劃撥單左聯),以便日後查詢。

(八)凡報名書表經寄達警專學校收件後,一律不得申請退件及退費。

四、事前需準備

(一)在學生:學校學生證(高三同學請務必蓋三年級下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已經高中職畢業者:畢業證書影本

(二)已服完兵役者:退伍令

(三)大頭照電子檔+大頭照一張

(四)父母親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五、警專考試各科時間

  上午 下午
日期/時間/科目 8:25 8:40-10:20 11:00-12:00 13:10 13:20-14:20

14:50-15:50

16:20-17:20
111年5月15日(星期日) 入場 國文 物理(甲組) 歷史(乙組) 入場 化學(甲組) 地理(乙組) 數學A(甲組) 數學B(乙組) 英文

六、重要時間一覽

專科警員班第4 1 期正期學生組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網路公布招生簡章

111 年 2 月15 日

報名日期

111 年 3 月9 日8 時起至3 月16日18 時止

准考證開放下載 &
初(筆)試地點上網公布日期

111 年 5 月6 日

初 (筆) 試 日 期

111 年 5 月 15 日 (星期日)

初(筆)試 放 榜 日 期

111 年 6 月 9 日

簡訊成績通知

111年 6 月 9 日

寄發初(筆)試合格者成績單及

複試通知單

111 年 6 月10 日

寄發初( 筆) 試不合格者成績單

111 年 6 月10 日

申請複查成績

111年 6月10日至17日

複試日期

111 年 7 月4 至7 日
(依照組別、名次分梯次辦理複試)

複試放榜日期

111年 7月28日

寄發複試合格及註冊入學通知單

111 年 7 月28 日

正取生通訊報到截止日

111 年 8 月8 日

公告正取生完成通訊報到名冊
及備取生第1 次遞補名單
( 並電話通知)

111 年 8 月11 日

新生註冊入學
(含正取生及備取生第1 次遞補)

111 年 8 月15 日

備取生遞補日期(第2 次以後遞補)

111 年 8 月16 日至 8 月31 日

 

七、延伸閱讀

1.上榜生必推>>台南志光警專41期考試集訓班(3/9~3/16報名優惠)

2.警專招生缺額與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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